网站免“被告”的 10 大专家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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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46 | 回复2 | 2010-2-24 23: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互联网在中国的急速发展,带来了形形色色的知识产权侵权、不良信息乃至网上诈骗等危及社会及互联网自身正常发展的种种法律问题,引发了越来越多的网络官司。

越来越多的网站一不小心就触了“雷”,稀里糊涂地成了“被告”。阿奇最近刚好有幸以网站从业者的身份,参加了一次网站法律问题的大“会诊”,觅得专家们的若干锦囊妙计,这里献与大家参详。如依计而行,虽不敢打什么保票,却也可以逢凶化吉,大大降低被人告上法庭的概率。你道“会诊”的都是哪路高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版权局、社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联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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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着用别人的作品不必每篇都得先征求同意,实际操作中不大现实。先用没问题,但要跟进两件事:一是注明出处,二是支付转载费。
抄袭人家的东西,(1) 掐头去尾,对方可以只告你侵权的那部分(2) 改头换面,如果能认定“改”的只是名词、名称,或者语句段落表达的顺序,“侵权”一样成立!
被动侵权最窝火,判断你的责任,主要看有无“主观过失”。比如,作者给你投稿,你觉得挺好,用了。孰料作者是个“江湖骗子”,内容是抄袭别人的,人家将你单独、或者与作者一起告上法庭。认定你是否有责任、责任轻重的关键,是看涉嫌内容的主题是否覆盖在你网站的范围之内。如果八杆子打不着,那就没有责任;如果领域相同,比方你是体育网站,涉嫌内容是赛况分析,那你应该有能力判断是否抄袭,所以可能认定有“主观过失”。为安全起见,最好还是先来个“防火墙”:与作者签好合同。
侵权发生了,人家找上门来怎么办呢?还有争取“免责”、即免予赔偿损失的机会,关键是积极配合对方,查证事实,承认、纠错、道歉。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口回绝、矢口否认,那在法庭上就凶多吉少了。
对你拥有版权的作品,有个“版权声明”,对于维护自己权益大有好处。
提供技术性功能服务比如:免费邮箱、免费网页、BBS 等,都有可能引起法律纠纷。办法:(1) 设计醒目的格式合同网页,供用户在使用前,明明白白地做出选择(“接受”或“不接受”) (2) 免费网页、BBS 用户注册时,除通过合同规范双方权益外,同时可考虑采用真人、真名,这样可引导其内容、言论真实负责,保证纠纷时能追寻到责任人。
只做纯链接,而不要内容引导
对于企业行为的经营,多签有效的合同会很有益的。举例说,消费者因权益问题告你网站,而实际责任方可能是网站的合作伙伴,如果事先和这些合作伙伴签订了周详的合同,你就主动了。
十条锦囊妙计授毕,最后附赠一道“超级魔咒”,切记时刻念叨:尊重法律、尊重道德、尊重人。从事高科技产业,也应该有对应的高素养,其中包括高水平的道德涵养。
作者:zhaosen
youyou2010 | 2010-2-25 17: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这里还能学到法律知识!
zwbmic | 2010-2-25 20: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下,网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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